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服饰研发;服装辅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宏路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