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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环保企业招聘公告
日期:2021-03-11 13:10 浏览:1122

嘉兴市衡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注册成立,该公司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海宁市康源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出资成立的国有合资公司,主要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1.仓库管理员1名;

2.客户经理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岗位任职要求详见如下:

3.年龄详见各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2月28日;

4.户籍不限。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2)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操作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水务集团下属企业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2021年3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报考人员需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1日9:00-2021年3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岗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期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2∶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仓库管理员:采用叉车操作技能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定综合成绩,操作技能、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操作技能主要测试应聘者叉车操作技术水平,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综合分操作技能和面试结合的,按操作技能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操作技能成绩高的靠前)。

(2)客户经理: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2∶1且小于10:1时,采用直接面试办法。直接面试的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且并列综合成绩第一名的,组织并列考生参加第二次面试);

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10∶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靠前)。

(二)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前由嘉兴市衡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嘉兴市衡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或技能操作得分)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市衡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新招录员工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职位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招录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嘉兴市衡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类考前培训和辅导、不发放任何考前培训等资料,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本公司名义组织开展各类的考前培训辅导,否则本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嘉兴市衡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0573—80777790

          监督电话:0573--8708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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