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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65人,海宁5家医疗集团招聘
日期:2021-03-11 15:45 浏览:1212

 

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

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

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 

共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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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2名

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

2021年3月招聘卫技类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公告(一)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2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6楼6A20会议室。

咨询电话:0573-87036229,89230025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1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1年3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薄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提交《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①护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操作考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10%、操作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操作考试、面试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按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②其他医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nph.com/)、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其他事项-公告公示)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nph.com/)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防控仍需重视,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监督电话:0573-89230011,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8名

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

2021年3月公开招聘

卫技类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2021年3月海宁市中医院医疗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18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长埭路177号,门诊十楼(东电梯上)招聘报名处。

咨询电话:0573-89260264,89260267


注意:应聘人员需符合防疫防控措施相关条件要求,需有本人健康绿码,体温测量合格并戴好口罩。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1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1年3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1.海宁市中医院临床护理岗位:采取操作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操作考试主要为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相关职业道德或专业知识。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操作考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操作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操作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

2.海宁市中医院康复科、洗消中心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操作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基层卫生院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走进医院-新闻中心、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其他事项-公告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配合医院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监督电话:0573-89260486,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24名

 

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

2021年3月卫技类编外岗位

合同工招聘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24名。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11:0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758号)。

联系电话:人事科0573-8763999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21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21年3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年龄18~35周岁(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1、临床护理岗位:采取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范围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25%、操作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其他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笔试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笔试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操作考试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16:30

操作考试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行政楼三楼示教室

面试时间: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30—15:30

候考地点: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中心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海宁医院)(http://www.hnszxyy.com/)、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其他事项-公告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监督电话:0573-87639908、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9名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3月招聘

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9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周一)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311办公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

咨询电话:0573-87636748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年龄18~35周岁(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 15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

(四)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招聘考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医院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其他事项-公告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工2名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

2021年3月卫技类

编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根据《海宁市卫计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浙大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制人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卫技类编外岗位合同工2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海宁市水月亭东路309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咨询电话:0573-87291855  13586424075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年龄18-35岁,(1985年3月15日至200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

(四)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个人简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笔试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职业道德及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

2.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三)体检与考察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number=A11(其他事项-公告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出示健康码并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戴好口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管理措施。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